⒈ 田地和房屋。
引《礼记·曲礼上》:“献田宅者,操书致。”
《史记·平準书》:“式入山牧十餘岁,羊致千餘头,买田宅。”
宋梅尧臣《依韵和永叔见寄》:“儻公他时买田宅,愿以藜杖从招携。”
贺锦斋《澧沅歌》:“抽税筹款征钱粮,催租逼押夺田宅。”
田tián(1)姓:~老头|老~头。(2)(名)田猎:田径赛。(3)(名)田地:~埂|~野。
宅读音:zhái宅zhái(名)住所;房子:~院。
两宋时期,田宅交易十分活跃,尤其是田宅的典卖交易方式在两宋时期更是得到了蓬勃发展。
最后还归纳评价了两宋法律关于田宅典卖的法律制度规范,主要指出其不完善之处。
不论是井田制还是名田制,都是根据一定的身份等级占有田宅。
与此同时,大臣们竞相“广市田宅,争求重利”,文武百官无不仿效。
朱神医的名字是朱文,他诊治穷人从不收钱,诊治富人也就是个寻常价,如果是那种平日里强占民女,私吞田宅等那种罪人他也会治,不过药价自然要贵得多。
肆行抢劫,掳人勒赎,坐地分赃,不计其数,积资广置田宅不讳。
除此,赵云于平定益州时引霍去病故事劝谏刘备将田宅归还百姓,又于关羽张飞被害之后劝谏刘备不要伐吴。
多积金、市田宅以遗子孙,歌儿舞女以终天年。
与此相应,井田制下的禄田可以为同一家族世代享用,因而相对稳定;名田制下的田宅,由于爵位的降等继承而有较大的流动性。
有关清代田宅交易中“喜礼”俗例的探讨,史学家所利用的材料局限于乾隆刑科题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