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出卖收取地租的权利。
引《清会典事例·户部九·田赋》:“如安州业户因所得租息不敷应用,准其卖租,不准其卖地;令佃户照旧完纳,不得夺田增租,以杜争端而恤穷佃。”
卖mài(1)(动)拿东西换钱(跟‘买’相对):把余粮~给国家。(2)(动)为了自己出卖祖国或亲友:~国|~国求荣。(3)(动)尽量用出来;不吝惜:~劲儿|~力气。(4)(动)故意表现在外面;让人看见:~功|~弄。(5)(量)旧时饭馆中称一个菜为一卖:一~炒腰花。
租读音:zū租zū(1)(动)租用:~户|~价|~用|~约。(2)(动)出租:~了几本。(3)(名)出租所收取的金钱或实物:~金|~米|~钱。(4)(名)旧指田赋:~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