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修史的法则。
引唐韩愈《答元侍御书》:“谨详足下所论载,校之史法,若济者,固当得附书。”
清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·如是我闻一》:“全书皆体例谨严,具有史法。”
鲁迅《呐喊·阿Q正传》:“即使说是‘ 未庄人也’,也仍然有乖史法的。”
史shǐ(1)(名)历史:~学。(2)(名)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。(3)姓。
法读音:fǎ法fǎ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(5)姓。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