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查拏”。搜查捕拿。
引清黄六鸿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部文行提》:“凡旗下人,称逃人在某处首告者,移咨该抚行查,或径行地方官查拿。”
清林则徐《密拿汉奸札稿》:“现在新令极严,查拏不容不力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八一回:“上臺便通行了公事,到各府、厅、州、县,一律严密查拿。”
1. 姓。
2. 同“楂”。
3. 古同“渣”,渣滓。
拿读音:ná拿ná(1)本义:(动)用手或其他方式抓住、搬(东西):(动)用手或其他方式抓住、搬(东西)(2)(动)用强力取;捉:~住三个匪徒。(3)(动)掌握:~权|~事|~得稳。(4)(动)刁难;要挟:这事谁都能做;你~不住人。(5)(动)强烈的作用使物体变坏。(6)(介)引进所凭借的工具、材料、方法等;意思跟“用”相同:~尺量|~布擦。(7)(介)引进所处置的对象:别~我开玩笑。